保羅.布倫(Paul Bloom)是加拿大裔的美國心理學家。他是布魯克斯和耶魯大學的心理學和認知科學教授。他的研究包括兒童和成人如何理解身體和社交領域,特別關注語言、道德、宗教、小說和藝術。
此篇摘自保羅在TED 雙語的演講。這讓我聯想到:我們在乎名牌包,知名餐廳小籠包,某算命大師的神準妙算,多源自我們對物件反應所衍生出的情感因素(大多還受到媒體推波助瀾的影響)。看完以下摘要,也許你可以擺脫對物件執著的束縛,聽自己內在聲音,做自己「心」的主人。
***如何讓成人真正享受紅酒? 非常簡單: 你只要把酒從昂貴的酒瓶倒出來。
現在有幾十個,可能是上百個研究顯示: 如果你相信你在喝昂貴的東西,你會覺得它的味道更好。最近有人用神經科學方式的實驗,讓人們躺進dMRI掃描儀,一邊喝酒,同時在螢幕上顯示喝酒的資訊。每一個人喝的都是同樣的酒,但如果你相信你在喝昂貴的酒,大腦掌管快樂和報酬的區域,就會像聖誕樹被點亮一樣的興奮。這不只是你說你比較快樂,或你比較喜歡。而是代表你用不同的方式在感受這件事。
***就性別來說,如果單純讓人們看某些照片,他們會說這些人相當有魅力。 但你認為他們多有魅力,多性感,關鍵在於你覺得你正在看誰。如果他們比你想的還要年輕或年長,也會有不同的結果。如果你用慾望的角度看的人,其實它是你的兒子或女兒,或你的母親或父親的變裝照。感受也會截然不同。獲悉某人是你的親人通常會扼殺掉慾望。也許其中最令人振奮是來自心理學上的快樂。如果你喜歡某人,你就會覺得他們比旁人好看。這就是為何在幸福的婚姻裡,配偶都會認為他們另一半,遠比別人認為的還要好看許多。
再來談談消費產品。你喜歡東西的其中一個原因可能是其功用。你可以把鞋穿在腳上;你可以用這套球具打高爾夫球;而嚼泡泡糖則對你一點用處也沒有。但這三樣東西,根據他們的來歷 ,都有超乎其功用的價值。這套高球球具原是甘迺迪所有,在一次拍賣會上,以七十五萬美元賣出。這泡泡糖是流行明星小甜甜布蘭妮嚼過的,後來賣了幾百塊美元。事實上,心愛的人吃過的食物,也是很有市場的 (笑聲)。 這雙鞋可能是三樣裡最有價值的,根據未經證實的報導 一位沙烏地阿拉伯的富翁花了一千萬美元,賣了這雙鞋。這就是那雙幾年前在伊拉克一場記者會上丟布希的鞋子。
***為什麼會這樣?為什麼來源如此重要?為何我們對於所知事物來自何處的反應如此大?很多社會學家像是Veblen和Wolfe會認為,我們之所以如此看重事物來自何處,是因為我們很勢利,我們看重地位。
除此之外,我今天想告訴各位的是,其實就某些層面而言,我們是天生的本質主義者,對於物件的反應,不只是我們看見他們,感受到他們,或聽見他們。我們的反應來自我們對該物件的認知,他們本質,他們的來源,他們的材質,以及他們的潛在特性。
***對某種物品產生的吸引力,並非只發生在有名的物品。我們每一個人,大部分的人,都擁有某些無法被取代的東西。這些東西的價值來自於物品的背景 — 也許是你的婚戒,也許是你孩子嬰兒時穿的鞋。 — 東西如果遺失了,你可能找到看起來或摸起來類似的物品,但你無法找回一模一樣的。
***我要講一個音樂的例子,這位是Joshua Bell。他是非常有名的小提琴家。華盛頓郵報記者打算要徵詢他做一項大膽的實驗。實驗是:如果他們不知道他們在聆聽Joshua Bell的音樂,大家願意花多少錢在他身上?記者要Joshua Bell帶著他的百萬小提琴,到華盛頓特區地鐵站的角落邊,看看他能賺到多少?結果他在那裡過了四十五分鐘,賺了三十二塊錢。不差,但也不好。其中的20塊錢,是某位女士因為幾週前,見過他在美國國會圖書館穿著正式黑色禮服演奏,所以看到他站在地鐵站嚇呆了,出於可憐他的,趕緊從皮包掏錢出來。顯然要真正享受Joshua Bell的音樂,你必須要知道你正在聽Joshua Bell演奏。
***以孩童來當實驗,如果想讓孩童在吃紅蘿蔔和喝牛奶時覺得快樂,覺得這二樣東西更好吃?很簡單,你就告訴他們這兩樣東西是從麥當勞買來的。 他們相信麥當勞的食物比較好吃,這點會讓他們覺得所吃的東西比較美味。
我想傳達的是,快樂其實是深層的。這並非只針對像是藝術這種較高層次的快樂,而是即便是看似最簡單的快樂,也都受到我們對於物品潛在本質認知的影響。
***我剛說的每一件事也能套用在談痛苦上,以及如何認知我們的遭遇,如何影響傷害的。由Kurt Gray和Dan Wegner執行了一項很可愛的實驗,他們讓哈佛大學生戴上電子刺激工具,然後給他們一系列五次的疼痛電子刺激。有一半的人知道,他們的疼痛刺激是在另一個房間的人所為。 在另一間房間的人沒有惡意,他們不知道正給予別人刺激,只是按一個按鈕。受試者第一次的刺激記錄非常痛苦,第二次則較輕,因為你感到有些習慣,第三次再減輕,第四次,第五次更輕微,痛苦隨次數遞減。
另一邊的情況是,受試者被告知在隔壁房間的人,是刻意給予他們電子刺激 — 他們知道要刺激受試者。於是受試者第一次的刺激痛苦就像在地獄,第二次更痛苦,第三、第四、和第五次,如果你相信某人是刻意要這麼做,感受到的痛苦就會越來越多。
***最極端的是痛苦在對的情況下,可以轉變為快樂。人類有非常有趣的特質,往往能在掌控的情況下尋求找到最少量的痛苦,然後從中獲得快樂 — 就像在吃辣椒和玩雲霄飛車一樣。這觀點其實早被詩人John Milton所寫下。他寫道:「心有它自己的地方, 而它本身可以把地獄看作天堂, 或把天堂看作地獄。」
取自:快樂的起源